发布者:河北皓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8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认为,原告提供证据能够证实其主张的事实,原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被告应当给付原告钢材款20412元,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钢材款20412元。本院认为,原告提供证据能够证实其主张的事实,原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被告应当给付原告钢材款20412元,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钢材款204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