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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继承

发布者:薛增洁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0日|分类:继承 |401人看过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为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继承方式,该方式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和遗赠。

适用代为继承需要以下条件:

(一)        没有遗嘱和遗赠,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二)        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位人系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        代位人系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隔代。

(四)        被代位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并未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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