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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应负什么责任

发布者:宋家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伤赔偿 |1319人看过

为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里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期间是指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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