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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兴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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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宋家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909人看过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使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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