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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时是否应该清偿被继承人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发布者:宋家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888人看过

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

1)继承遗产应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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