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梁某与刘某签订《某合同》约定:梁某向刘某购买北京市昌平区一栋别墅,房价款625万元;梁某应支付定金50万元,首期房款200万元(含定金)在15天内支付,其余房款在成交日后60天内付清。2012年4月5日,因付款问题,双方签合同约定:梁某应于2012年9月12日前付清全部房款,否则,刘某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梁某应赔偿刘某100万元违约金,刘某有权在梁某已付房款中扣除该违约金。同日,为少纳税,双方在中介公司的提议下虚假签订了该别墅价款仅为100万元的合同用于交易过户。后双方因房产过户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签订“阴阳合同”进行房产买卖有何风险?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签订“阴阳合同”虽然可以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收益,但这是一种违规行为。这种违规的做法,暗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主要风险包括:
一、涉嫌逃税要承担法律责任,即税务机关一旦查实的话要追缴税款,而且要处以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作为纳税人如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当买房人再次转让房产时,将面临卖出和买入价之间差额较大,相应税费被拉高的问题,将要承担更多的税赋。
三、如果买者用该房屋抵押,就得不到这个房屋真实价格的抵押,银行只会按你在房产局备案的那个合同来确定。
四、当买卖双方因交易发生争讼时,一旦进入法律程序,由于签订阴阳合同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阳合同”肯定会被宣布无效,因而基于这份合同所进行的过户行为也会被撤销。这样,买方就面临着支付了房款而无法取得房产的风险。
五、双方因支付价款发生纠纷时,如买方主张按照备案合同中的房价购买,不再购买“作价”的各类配套设施设备,即便法院最终确认按照实际的成交价格来交易,由于双方在交易环节中涉嫌避税,最后也会给双方带来很大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