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兴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侵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网购引纠纷消费者在何地法院起诉

发布者:宋家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消费权益 |755人看过

问:前不久,我在一家网店购物,付款后对方通过快递送货。但我收到货物后发现有严重瑕疵,事后与卖家多次交涉都无法解决。我想向法院起诉维权,但这家网店地址在河南洛阳市。请问,我该向店家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我本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广西林某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你在网上购买货物,与店家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店家通过快递方式把货物送到你的住地。现发生买卖合同纠纷,你不用向店家所在地法院起诉,而可以向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