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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人打架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宋家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705人看过

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和性质,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而一方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打架、请客等原因因此引起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所以,丈夫和人打架,发生损害赔偿而负的债务,属于丈夫一方的个人债务,只能由丈夫的个人财产清偿。债权人不能请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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