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爸爸新妈妈们刚刚生完孩子后,都特别喜悦,但是喜悦之余,千万不要忘了报销生育险哦?生育保险分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三部分。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宋家兴律师以济南女职工为例,为您梳理报销生育险的有关事宜,让您不再手足无措。
申报时间:
每月的1号-10号
申报所需资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都需要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准生证及其复印件、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
1、产假
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产假15-30天,自2008年1月1日起,不满两个月流产的15天,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为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为30天,4 个月以上引流产的产假42天。 ②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2.生育津贴部分: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新的《社会保险法》2011.7.1施行,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
3.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②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③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④剖宫产的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