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央视名嘴郎永淳涉嫌醉驾的新闻引来热议...
其中有一篇网帖说:“郎永淳的醉驾案是代驾做局”。尽管当事人出来辟谣,认罪认罚,但是“代驾做局”又是怎么一回事?是网友的“脑洞太大”还是“世事险恶”?
做“局”四步走
自从酒驾入了刑,代驾行业可谓也是迎来了“发展的曙光”;老友聚会,喝不喝?不喝,老友多年不见,不喝怎么能行!喝,喝了怎么开车回家陪老婆啊?!别怕,有代驾啊!这大概是很多人酒桌上觥筹交错、杯盏往来而不惧的原因吧。但是,殊不知,正有人盯上了喝酒找代驾的你。
总结来说,代驾做局一般分为四个步骤:
1、冒充代驾司机
一般是多人行动,其中一人穿着代驾公司的马甲在酒店、饭店附近,主动询问他人要不要代驾。如果对方同意就直接开始代驾,这样就避免通过平台派单而暴露个人信息。
2、套近乎
在代驾过程中,“司机”一般会和车主交流,问你喝了多少酒,从事什么工作等。如果车主是公务员或者生意做得比较大的人(总之就是“混得比较好”),就会提高敲诈价码——因为他们知道你不会为了几万块钱连工作、生意都不要。
3、制造事故
如果车主不主动提出到住地附近结束代驾服务,“司机”一般会以自己家中有急事、不舒服等,要求在小区门口(或附近)结束代驾服务。等车主一上车,另一名同伙就会驾车(一般是租来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这个同伙从一开始就驾车一路跟随车主的车。
4、索要钱财
一旦车主下车,敲诈者便会以酒驾为由逼迫车主私了,否则就要报警处理。很多车主害怕自己涉嫌酒驾受到惩处,只好答应对方的条件,打碎了牙往自己肚子里咽。
破“局”三要件
1、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无论何种情况下,酒与驾驶应当就是两个绝缘体,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考虑,都应当在喝酒的情况下,杜绝驾驶。
2、喝酒找代驾,要找就找合规平台
为什么要找代驾平台?一方面,平台的代驾司机都会在平台有信息备案,司机的身份真实性有保证;另一方面,通过平台找代驾,实际上我们与代驾平台之间会形成一个服务合同的关系,代驾司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我们可依据合法的合同关系要求代驾司机和代驾平台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别忘了,你从来不是一个人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喝得酩酊大醉,又或者被代驾司机嫌弃地抛在了半路上,记得,你还有家人、朋友、同事,再不济,你还可以要求平台马上换个代驾。总之,千万别“傻乎乎”地就自己踩油门上路了,一定要对生命负责!
局外人看“局”
在这个局里面,做局的不法分子恐难逃法律的制裁,那么“受害者”被做局的人,能否免于法律的制裁呢?
我们首先来看下法律对做局人的制裁。做局人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那么入局的人呢?这种 “代驾跑路,而且只有几百米距离,我就自己开回去” 听上去无奈又可怜的说法是否值得被同情和原谅呢?对此,笔者必须义正严辞地说: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不应该有特权。
在明知自己醉酒的情况下,还实施驾驶行为,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应当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醉酒驾驶,这是在“定罪”层面的问题;那么在“量刑”层面,结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综合考量,或许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因此,针对被做局的人,笔者认为,其行为的性质仍应受到刑法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制,但其行为所受法律的制裁或许能得到适当的从轻或减轻。
另一方面,法律对酒驾行为也是分为了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梯度,
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则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驾车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制,是行政违法行为;而醉酒驾驶行为则受到《刑法》的规制,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局中局,别怪套路深!先约束好自己,才能“百毒不侵”。另外,面对套路和设局,绷紧自己的最后一根弦,走“正路”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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