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姓李的朋友咨询:其父亲老李无牌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在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老李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询问其父亲的伤是否为工伤?
解答: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该条例第十六条同时对工伤认定作出了限制性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一)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本案关键要看老李所受之伤是否属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均按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中包括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本案中老李所受之伤同时受到以上两部条例的调整,交警部门已经认定老李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故老李的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伤亡”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老李之伤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