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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事件:打捞沉默的声音要制度化

发布者:王义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3日|分类:电信通讯 |1658人看过

年三十儿张扣扣事件,起源于20年前的母亲被杀案。这20年来,张扣扣一家对命案处理结论没有申诉、没有埋怨、没有议论,突然就在年三十儿那天发生这桩灭门惨案?这很难想象!必定发出过一些声音。但从目前媒体公布的信息看,没有提到这些声音。张扣扣此举,意在报仇也意在求得公众关注,否则不会堂而皇之地进行这种惨无人道的犯罪。

所有的法外暴力都不值得我们叫好,包括一个大义灭亲的父亲杀掉为非作歹的儿子。11年前的杨佳如此,今日的张扣扣也是如此。但为什么还是有人叫好?鸣不平的理由就包括“你没有给我个说法”。

很多年以前,人民日报就呼吁打捞沉默的声音。但若干年后的今天,我们身边还是有不少的声音被忽视了。法眼君曾经办过这样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在N年前被判7年有期徒刑,经一再申诉改判了4年。奇怪的是,当事人一直没拿到那份改判的判决书,导致他实际被执行了7年。如今当事人已是古稀之年,希望在有生之年还其公正。法院建议其在律师帮助下走法律途径申诉。没曾想,半年之后,法院裁定归上级法院管。又过了半年,上级法院驳回申诉。老人还是不服,上级法院又建议老人向省级法院申诉。凭经验,法眼君对此案不报希望。如此,这位老人就没有途径继续发声,算沉默了。如果老人作古,这个声音就彻底沉默。类似情形不是个别。说了也白说,但我还是要说,但说累了嘴巴说干了腿跑断了,这个声音就不得不沉默了。当一个声音沉默了,或许它在酝酿一种新的宣泄方式。

桩桩血案提示我们,打捞沉默的声音,可能需要我们从一时一事中超脱出来,静心地全面思考并制度化地展开了。就此,法眼君抛砖引玉提出以下几点供讨论:

说的人能站出来。只要不是真正危害社会的,声音得有地方释放,我们要不断开拓和改善这样的发声环境。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要让人跪着说、偷偷地说,要给他话筒,说得让大家听见。让人说话,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动辄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理由不让人说话是不解决根本问题的。大量的事实证明,媒体包括自媒体,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利器,不要动辄以干扰司法为由限制舆论监督;

听的人要沉下去。在喧嚣的舆论海洋,有真声有假声。强音不一定是真声,弱音不一定是假声,有时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站在岸上坐在办公室不一定能捞得真声。法眼君曾亲历这样一件事儿。省里要做一个某方面的电话形式的社会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基层就印制了“标准答案”文本在群众中散发,要求按文答问,结果可想而知。现实往往如此,越是弱势,其发声机会越少、音量越低,这就需要有人沉到海底把它托起来。茫茫大海,沉入海底的人不够用,可以借助“布衣”大使;

办的人须硬起来。有人听到了真实呐喊,但心有余而力不足,让人找给力的人去说。但往往所谓给力的正是当初办事儿的。声音从聆听者又辗转到问题的制造者,这是何等的尴尬和心寒!跑累了,声音就消失在途中。回避原则是一个司法与执法的基本原则,但在打捞沉默的声音这件事儿上,被多数人忽略了。办的人要硬起来,他必须是局外之人,或者至少有局外之人的有力监督。比如说,目前的司法监督,尤其是个案,上诉、申诉都在体系之内,但仍有不少错案在层层监督中发生。人大和社会舆论,这种局外的监督力量,不可小觑。错案终身追究制看似给力,但谁来认定错案,是上级。谈及追究责任,上级下得了手吗?这个疑问在群众中是有一定代表性的,这或许是一些人不愿走所谓“正当途径”(法律途径)的原因吧。

一管之见,不一定正确,方家一定更有妙招。总之,法眼君认为,打捞沉默的声音不应仅是临时的号召,现在已经到了转化成切实有效的专项制度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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