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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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国(内地)的行政法学研究

发布者:王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行政复议 |3831人看过

中国的行政法领域的研究空间是如此之大,大的如一片空白。翻阅了很多国内学者所著的行政法学著作,整一个感觉就是——乱、杂,与同样急待发展刑法学、民法学简直不在同一水平。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基本理念、理论、原则,更没有从这些理念、理论和原则出发论证出来的应然规范,理论研究完全屈从于现行的实然法条,这些行政法学著作更精确地说,应该叫《行政法律解释学》。

    简单地说,这些行政法著作论述(甚至不能叫论述,更精确的叫陈述)的观点,基本没有什么深厚的现代行政理论作为基础,而是以先行法律作为依据。

    究其根本,一则因为我们没有土产的行政法理论,中国历史上有丰富的的刑法理论或伦理,有一定的民法规范和实践,但基本没有宪法和行政法理论;二则,我们在政治体制上根本不同于行政法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但是我们又不愿从根本上接受他们的行政法理念。因此,我们的行政法研究可以说是白手起家。

    而且,我们不仅仅是白手起家。要研究一套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政法学理论,路之漫长,通向何处,恐难预料。我抱以非常悲观的态度。因为我们的行政法理论和立法实践,一方面受传统封建思想干扰,一方面受说不清楚的社会主义理论制约(某伟人说过,什么是社会主义谁也说不清楚),另一方面,还要受西方现代行政法理论诱惑。这三个水火不容的思想或框架同时作用于我们的行政法研究和立法实践,造成的结果不可能不杂不乱。

    所以,我认为现代我国的行政法研究首先应当从宪法研究和修改开始,而且必须以理论、以规律来知道研究,而不应以实践来知道研究;尽快确立符合客观社会规律的国家理论、行政理论,这个是我们研究行政法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我们的行政法学研究就永远不能脱离肤浅的法律解释。这些,恐怕是我们行政法研究更待急迫解决的问题。

     这些要靠我们勇敢的法律人,要靠既勇敢有睿智的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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