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记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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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一起医疗纠纷

发布者:刘记源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7日|分类:医疗纠纷 |470人看过

 

一大早,赶到法院。技术室的Z法官已经在办公室了。

Z法官抬头看了一下,打了个招呼“来了。” 我顿时心里轻松了下来,Z法官还记得我。因为刚开始实习和执业的头两年接触了好几个医疗纠纷,跟他打交道多。后来就再无交集。

我不知道他多大年龄。因为看上去,Z法官好像跟以前一样,没什么变化。圆圆的脸,挂着稍微鼓的眼袋,灰色头发一边倒的趴在脑袋左边。话匣子打开,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变化当然也是有的,似乎更温和了,期间有个走错门的当事人,他还客气的跟别人指路,那态度好的像销售。

 

Z法官对鉴定的很多见解都很特别。曾经给了我就有很多启发。曾有一个案子,跟肛肠医院打官司。那天去补交材料,去的有点儿晚,跟Z法官聊了会儿天,他说你们要像鉴定结果好,必须在患者陈述上下功夫。因为既然你认为医方有过错,就要指出哪些是过错,诊疗行为哪些不对,不对的在哪儿?尤其是违背教科书的。我听过之后,果断把患者陈述要回来了,按照这样的思路,查阅资料,重新组织。最后,鉴定的结果“医方承担过错参与度主要责任”,果然对患者有利。

 

这次作为医院的法律顾问,坐在被告的位置,感触完全不一样。因为做过医疗鉴定都知道,那是怎样陡峭的一座大山。原告就像是山脚下冲锋的骑士,被告则在山那一边静静的看着你折腾。很多人还没到山前,就放弃了;有的在中途退了下去;真正翻过山的,一看行囊,也早已经脱了一层皮;再多的愤怒,再多的勇气都被漫长的时间消磨殆尽。

 

Z法官将鉴定事项和可以选择的鉴定机构都介绍了一遍。原告代理人问“能选择一个新疆的鉴定机构?”。对于,这个要求,我有些吃惊,Z法官也同样吃惊。他问“我这里名册上没有,你知道那里有吗?”对方说不知道。原告的小孩儿拿着乒乓球咿咿呀呀,玩个不停,丝毫不清楚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为了他阿爸在维权。我忽然同情起他们,知道也实属无奈。他们最担心的问题不是鉴定公不公正,而是会不会受到干扰。在所有患者看来,医院之间都能相互体谅,相互联通的,也许打了个招呼,这鉴定结果就不一样了。唯有将距离拉远,才可能避免人情。

 

有人说医疗纠纷是最容易的案子。因为只有申请鉴定,基本就有结论了。而现实确实也如此,因为法官面对这样的案子,他能依靠的大概也只有鉴定结论。所以,实际上,审判权变相的交给了鉴定机构。因此,这也是患方最为担心最为无奈的地方。

而鉴定结果即使有偏颇,有错误,这些鉴定人员也最容易躲过追责。

 

Z法官询问我的意见。面对这样的家庭,我不能多说什么,只是回答到“院方尊重患者的意见,他们想选哪个就是哪个。”我觉得给对方这是最大的妥协了。因为在我看来,这个案子的起诉可能本身过于匆促,最后鉴定的结果可能会让对方失望。

 

医疗纠纷其实专业性很强。因为起诉要花费的代价太大,除了金钱,还有投入过多的期望和精力,一旦鉴定结果不理想,有可能就崩溃了。我一直认为,面对患者的咨询,一定要冷静,不能迎合其情绪而挑讼。医疗纠纷能不能起诉,并不在于后果有多严重,而在于医院是否真得如患者所说,有那样的错误诊疗存在。

 

现在社会人们法律意识增强了,但是常识常理却下降了很多。一般人都认为三个有责任:一、机动车碰了行人,就是机动车的责任;二、到医院治不好,治死了,就是医院的责任;三、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就是学校的责任。不排除这样的正确性,但是凡事都忽略自己,总是在想让别人担责,像不像碰瓷的大妈?

 

所以,很多事是用常识就可以判断的,如果常识都说服不了的,这事儿里必有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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