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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男方不同意,这些财产离婚后,女方一分都不能得到

发布者:朱为敏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472人看过

婚姻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结婚,另一个层面就是婚姻的对立面离婚了。婚姻有结有离这时谁都不可避免的。我国一直提倡婚姻自由和恋爱自由,没有谁可以限制他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觉醒了法律意识。对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也有了更多的信念,所以现在离婚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离婚时除了双方的感情纠葛意外,另一个引起大家关注的就是双方的财产纠纷。虽然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均分。但是以下几种财产,如果男方不同意,那么女方一分钱都不能拿到。

  1、婚前男方独资房产

  婚前男方的独资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结婚后,男方没有将女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面,那么双方离婚则房产依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计算在夫妻共同分割财产之中。

  切记:如果男方同意在房产证上面添加女方名字,即视为将房产的一半赠送给女方,这个时候即使没有男方同意,女方依然可以获得一半的房产。

  2、婚后男方父母全额买房并注明赠予男方个人

  这种房产虽然是属于男方婚内所得,但是因为是男方父母全款购买,并且是赠予男方个人,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个房产是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就不会计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之中。所以只有男方同意,女方才有可能或者这部分财产的共享权。

  3、男方的伤残赔偿金

  男方是一个家庭的支柱,一般情况下承担了养家挣钱的大半部分工作。所以一旦男方因事故受伤,整个家庭的收入来源就断绝了,一个家庭也会因此崩溃。所以这种情况下,赔偿金就是一笔不小的资金。

  伤残赔偿金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生活损失的一种填补,也是其维持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具有人身的专属。依据《婚姻法》第18条第二项规定为夫妻双方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这个就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不得分割。

  当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还有很多,上述三种只是比较典型的类型,遇到离婚财产纠纷,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讲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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