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隆侃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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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女士离婚案件

发布者:张隆侃实习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890人看过

一、案情简介

2005年11月,韩某女士经朋友介绍(本案当事人均系化名)找到本站张隆侃律师,希望能帮其办理诉讼离婚的相关事宜,张律师向其询问了相关情况并做了记录。

韩女士2003年经人介绍认识的吴某,半年后双方结婚。婚后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长期吵吵闹闹,在双方家长多次劝说后仍然不见起色。2005年开始由于吴某在外做生意不顺利,性格更加粗暴,一旦夫妻双方发生争执便对妻子施以暴力。韩女士隧对这段婚姻彻底失去了信心。律师再三询问韩女士是否对婚姻维系已不抱希望,在得到肯定答复后,隧决定代理该案。

二、本案焦点

本案当中,很明显作为男方是有暴力行为的,但是长期以来,在婚姻生活中很大一部分女性总是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即使发生暴力也不敢声张。本案的韩女士更是如此,由于受到伤害时没有向警方、居委会、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更没有向父母、朋友提起过半点,这样一来对于男方的暴力行为已经无法再有效举证了。

律师向韩女士仔细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婚姻尤其是离婚诉讼的现状,指出按照韩女士目前的状况,如果想一次性离婚成功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尤其是后来律师见到男方吴某后,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甚至还扣住了结婚证原件,这样就基本否决了一次性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律师建议韩女士可以先分居,两年后在提起诉讼的方式,但韩女士明确表示无法再等,即使第一次不能离婚,半年后再起诉也比分居两年来得快。

鉴于案件的性质和情况,律师决定在尽量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之外,将重点放在了理顺夫妻共同财产方面,也为有可能的下次起诉打下基础。

三、案件结果

由于男方表示不同意离婚,并在庭上表示希望法院再给机会,最终法院并未判决准予离婚。但对双方长期以来的感情不合、夫妻财产的数量的情况予以了确认。经过律师后来了解,半年后韩女士自己再次起诉离婚,顺利的解除了婚姻关系。

四、律师观点

其实长期以来,我国法院对于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是很谨慎的,尤其是在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这样一来,是否真的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只是走过场呢?并不尽然,作为代理律师应当认真的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感情不合的情况、财产的情况等等。即使第一次未能达成离婚的目的,也为将来铺平了道路。

同时,离婚无赢家,律师衷心的提示您,在做出决定前请认真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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