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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采纳了本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李XX返还原告胡XX114752元。

发布者:胥斐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4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胡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件简述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2日,原告胡XX通过微信陆续转账支付被告李某某及其指定账户共计16.7万元。其出借款项均来源于网络贷款平台和信用卡分期贷款。后被告李某陆续归还原告52248元。2021年3月2日,被告李某向原告胡XX出具《借条》一份,载明被告李某借原告胡XX24万元(备注含利息),定于2021年3月31日偿还。

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李某经原告胡XX多次催后仍拒不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胡XX委托本团队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理律师与原告胡XX沟通和案件研究后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1本案中,原告胡XX出借给李XX借款,不仅包括向被告李某某的微信转账,还包括向被告李某指定账户的转账。虽然被告李某拒不出庭,但被告李某向原告胡XX出具的借款金额为24万元的《借条》即表明该16.7万元均为原告胡XX出借给其的款项。

2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款合同虽然无效,但原告胡XX和被告李某之间仍然存在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被告李某持有原告的114752元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返还。

二、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本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原告胡XX114752元。

、律师建议

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应当注重借贷资金的来源应为自有资金。如果借款资金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获得的,借贷合同依法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出借人将无法主张借款利息只能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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