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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公司法法律顾问兼并收购股权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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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能不能干涉大股东转让公司的行为

发布者:武志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924人看过

在公司制度中,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而公司不一定由股东来控制,可能是由控股或不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来进行管理,这些人对公司事务更加清楚,如果大股东想要转让公司,作为小股东和公司管理人员来说,是否可以干涉大股东的转让行为呢?上海朋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多年经验进行分析。

一、公司的性质

公司是由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其他人员共同组成,其中股东作为出资人,并不一定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而公司的重大决策却一定要通过股东会来行使。

二、股权的性质

股东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大小、多少,形成了不同的大股东、小股东,股权是否转让实际上并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股权是股东的一种财产行使,公民在对其财产进行处分时,他人无权干涉,因此其他股东并无权干涉股东处分其财产。

三、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此条款约定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并不真正理解优先购买权的含义。在法律理解中,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并不是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必须优先考虑其余股东。在股权转让中,公司法仅规定了优先考虑对内转让,但仅限于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因此,从本质上来说,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是一种处分行为,其他股东无权干涉,而公司的大股东在转让股权以转让公司的情形下,其余小股东依然无法进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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