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雄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重庆

颜世雄律师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交通事故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陕西驼城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09120132点击查看

民间借贷纠纷,借钱给别人并转至银行卡无借条能不能起诉要回借款?

发布者:颜世雄|时间:2022年04月14日|66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16年11月25日,被告王XX向原告XXXX借款35000元,并要求转帐至张XX的银行卡内。应王XX要求,XXXX通过其招商银行账户将35000元转账至张XX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内。

以上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招商银行户口历史交易明细表及庭审笔录等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XXXX依约完成资金交付,被告王XX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被告王XX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王XX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XXXX返还借款3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颜律师说法

借钱给别人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1、可以起诉,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建议起诉处理。可以以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全站访问量

    55929

  • 昨日访问量

    3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颜世雄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