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云龙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84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黄云龙律师为开设赌场的谢某某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21 年 3月,被告人肖某、袁某某(另案处理)为牟取利益,经共谋后由袁某某负责出资、推广,肖某招募被告人谢某某、洪某等技术人员负责开发、设置、运维,开发“闲时麻将”APP 并上线运营。为获取高额利润,袁某某等人招募盟主、代理来发展玩家,并通过向微信好友推送“闲时麻将”APP 二维码及下载链接招揽赌客并发展多个下级代理,从中非法获利。本案涉及上千万元赌资,谢某某非法获利十六万余元。案发后,谢某某的家属找到黄云龙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意见:经过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会见谢某某,综合证据材料对全案审查分析,辩护人决定为江某某作罪轻辩护,其主要辩护观点为:
一、谢某某自侦查阶段开始就认罪认罚,认罪时间较早,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应当对谢某某认定为坦白,并对其从宽处理。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9条:从宽幅度的把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区别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意义、是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确定从宽的限度和幅度。在刑罚评价上,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一般应当大于仅有坦白,或者虽认罪但不认罚的从宽幅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情节,同时认罪认罚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相对更大的从宽幅度。谢某某属于主动认罪,认罪时间较早,确有悔罪表现,彻底认罪,供述稳定,其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犯罪地位和作用较小,系初犯、偶犯,对其从宽幅度应当更大一些。
二、被告人谢某某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赃和愿意缴纳罚金,应当对其从轻处罚。
三、谢某某系从犯,应当对其减轻处罚。在本案中,谢某某系从犯的犯罪地位,与肖某、宋某某等人相比,其作用明显较小,地位显著低于其他被告人,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谢某某在本案中系从犯,且结合其犯罪情节,辩护人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四、量刑情节: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结合谢某某具有从犯(可减轻20%至50%)和认罪认罚、坦白(可减轻30%)、积极退赃、退赔(可减轻50%以下)等情节,辩护人建议对其减轻70%至80%的量刑幅度。
辩护效果:办案机关景洪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云龙律师的绝大多数辩护意见,于2023年2月1日作出(2022)云2801刑初85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谢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于非法所得未予认定。开设赌场未认定为“情节严重”)
本案评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谢某某等人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全案赌资达到上千万,个人获利十六万余元),本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于在辩护人努力下认定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多处从宽情节,最终才能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降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最终实现了减轻处罚。因此,本案属于典型的减轻处罚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