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美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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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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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37天,再助力两位当事人取保候审回家过中秋

作者:徐美美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6日分类:办案小记浏览:61次举报


黄金37天,再助力一位涉嫌诈骗案和一位涉嫌传销案的当事人归家!

中秋放假前一天再收获2个案件取保,意味最近手上在办的5、6个案件,均全部得到取保候审的良好结果。

一、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放假前一天上午,接到自称是某市公安局的电话:“您是徐律师吗?你代理的李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我们决定给他取保候审,您通知一下家属来办手续吧!”因为这电话是用手机号码打,我还不放心,为了确认真实性,致电检察院询问检察官是否作出了不批捕决定?检察官说是的,并叫我转达给当事人听,一定要配合调查,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

该案暂时告一段落,暂时不用为了会见自己来回一天开车10+小时….这个假期可以好好休息

二、涉嫌诈骗的案件

该案的当事人被抓后家属第一时间找到我,经会见了解到的情况,也是和上一个星期涉嫌诈骗的当事人的情形有类似的地方:就是感觉到自己被人骗了,然后自己去报的警,但是没想到连自己也被抓了,很不可思议吧?确实如此!(待案件有最终定论后我再写办案手记)

经过会见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家属提供的证据经过分析后,我认为当事人是无罪的,在移送审查批捕前也将家属提供的证据以及无罪的法律意见提交给公安机关,在这期间多次找侦查人员再次陈述法律意见,很遗憾意见没被采纳。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很多人都清楚如果一旦检察院作出逮捕,便意味着什么?日后想做无罪辩护更加难,为此,辩护人继续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面材料提交后继续保持和检察官的沟通,在放假下班前夕,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给予取保候审。

我的心情和家属一样:“真的要泪奔了,太难熬了。”

中秋晚上赏月时,接到当事人的祝福信息,“团聚”是中秋佳节最好的礼物。

这个小长假,纯休息躺了几天,休息是为了走更远的路,假期结束,工作的开始!




徐美美律师,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玉林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玉林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3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