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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莲湖法院强制执行促“老赖”履行25万余元

发布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1日|分类:债权债务 |419人看过


西安莲湖法院强制执行促“老赖”履行25万余元

   作者:杨繁

  “无钱”清偿他人欠款,却“有钱”给儿子举办婚礼,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谎称没钱还款的“老赖”当天就归还了欠款。

  金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先后陆续向金某借款25万元,向金某出具欠条一张。后来王某迟迟不予偿还,金某因此将王某起诉至莲湖法院。该案经审理,莲湖法院于2018年3月20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所欠金某欠款2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5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偿付欠款。4月24日,金某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4日,莲湖法院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王某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既未履行义务,也按要求未报告财产。经“总对总”查控,王某名下多个银行卡号几乎没有存款,名下亦无房产及车辆等不动产、动产信息,眼看本案执行陷入了僵局。此时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供信息,说被执行王某将于6月2号给儿子举办婚礼。执行法官得知这一信息后, 5月28日再次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到庭,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王某依旧置若罔闻,还声称给儿子举办婚礼花费的二、三十万是借的,家里所有资产均在其妻名下,只愿意筹借一万元敷衍执行。莲湖法院随即决定对王某进行十五日拘留处罚,并前往王某家中进行搜查。

  在搜查过程中,执行法官接到自称是王某兄弟的电话,说将涉案全部欠款以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都已经筹齐,并到了执行法官的办公室门口,请求暂停搜查和执行拘留措施。介于王某能主动认识错误,并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遂决定对王某变更处罚措施,提前解除拘留,予以罚款两万元。

  此案的成功执结,是采取拘留、搜查强制措施并举使看似“三无”的案件有效“破冰”,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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