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美术教师王某某在托管中心强奸10岁女孩小花,拿“杀你全家”威胁。孩子憋到高一才说“我懂一点法了”。一审判8年+从业禁止5年,二审2025年11月开庭未宣(后于2026年2月维持原判)。
黄登宽律师在「黔微普法」抓三个全民该记住的点:
奸淫幼女=《刑法》236条从重,不满10周岁属“情节恶劣”加档;
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无期/死刑的,时效20年,本案远没超;
民事时效=《民法典》191条: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年满18周岁起算。也就是说,孩子小时候不敢说,成年后仍能起诉要赔偿。
沉默不是豁免权,年龄不是犯罪者的盾牌。
来源:黔微普法公众号
黄登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