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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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签订中要注意4个问题

发布者:竹敏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855人看过

01 签署的主体要具有合法性。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主体,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就是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要看准对方是否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要主体合法,才能体现这份合同的公平性,所签署的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02 签署合同必须协商一致。


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一方有不同意见都不能写入合同中。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提出修改、变更或者取消,也必须经过协商,而不可单方面任意为之。如果不遵循这个原则,用强制等其他手段签署的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


03 签署合同所用语言要准确。


语言要求类似于规章,特点是准确、鲜明、规范、不能含糊其辞,模凌两可;也不可以生僻、繁杂、更不能有歧义。尤其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对标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标准、规格的表述,对违约行为的处理意见等,一定要表达清楚,不然在执行合同时,就可能带来麻烦,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04 条款要完备、明确。


条款是合同的主要内容,通过具体的条款,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定型。因此,每一项条款都要顶的具体、完善,力求做到定义严谨、界定明确、责权分明,不能使用内涵不清或交叉、多义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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