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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法院严惩食品安全犯罪 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2015-12-02

发布者:马家强律师|时间:2015年12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546人看过举报

泰安市泰山区法院严惩食品安全犯罪 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来源:泰山区法院网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泰山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依法维护食品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7件,判处犯罪分子24人。

  一是坚持从重从快,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坚持“严”字当头,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的主犯、主要获利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销售金额巨大,以及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从严适用缓刑,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对于从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公司、企业,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强化经济制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在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有毒、有害食品的同时,适用高额罚金刑,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和资本,在经济上给予犯罪分子以震慑力。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能。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行政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确保行政机关的相关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除主动走进社区、街道、企业宣传外,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对审结的“制售毒豆芽”、“制售毒皮肚”、“制售假冒名酒”等典型案例都深入及时通过报刊、网络进行了宣传报道,增强了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也进一步震慑了犯罪。

来源:泰山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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