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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误诊死亡一级医疗事故院方态度模糊

作者:王飞飞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8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196次举报

中广网贵阳8月5日消息(记者陈屹)贵阳市一名叫白庭华的66岁女患者因腹部疼痛住进贵阳某大医院,医生先是说她得了胃癌,动手术切除了她的大半个胃,后来的化验结果却显示她患的是胃溃疡。住院期间,患者突然去世。医患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医疗鉴定书认定:院方存在涂改病历等问题,病例属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白庭华今年4月住近医院,第二天在医院救治后一小时后,已经昏迷不醒。金国脑电图确认,成为植物人。

这让病人家属非常不满。白家为病人治疗在花费20多万元后,因无钱继续交费,住在医院的白庭华被停药。家属要求医疗事故鉴定。贵阳市医学会6月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院方在纠纷发生后,出现病历涂改、抢救纪录紊乱、观察病情不够严谨等问题,负次要责任,本病例属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鉴定出来后,医院开始为已经停药22天的病人重新用药。

面对鉴定,医患双方都提出质疑,并申请省级复议。7月28日,白庭华在医院辞世。

针对此事,医院胃肠科主任王某表示:“病人去世家人的悲痛能够理解,但鉴定书所称的病历被涂改一事并不全部属实,那只是医生笔误后正常的涂改。”

医院宣传科一位负责人认为,“既然已是一起医患纠纷,要回死者尸体的程序应该与一般情况有所不同。”他表示,医院目前正在申请更高一级的医疗鉴定,“目前一切正在通过法律解决,法律结果出来前,院方不便表态。”病人遗体目前没有得到医院同意,因此仍然留停医院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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