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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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继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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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凭遗嘱无法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发布者:潘光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继承 |1039人看过

陈先生问:我的父母亲在去世前立好自书遗嘱,父母名下房屋由我一人继承,兄弟姐妹无异议。现在,我想把父母房屋过户到名下,能否凭着父母自书遗嘱到房产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登记?还是要通过什么途径办理?

潘光伟律师答: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登记时,房产局只认可继承公证文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以凭着父母自书遗嘱是办理不了房屋继承过户的。

陈先生可以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即使有父母自书遗嘱也要办理继承公证),要求所有继承人到了公证处作出意思表示,如果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公证处就不再受理,公证处出继承公证书后才能去免税费和过户。

另外,还有一个途径是可以通过法院确认继承权诉求房屋继承权由陈先生继承所有,其他继承人对父母自书遗嘱没有异议,法院会组织所有继承人调解结案,支持他的诉求,然后再凭法院调解书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以上两种途径,通过后者办理的时间和成本比较低,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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