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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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继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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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发布者:潘光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033人看过

网友咨询: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潘光伟律师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者可以向车主请求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按实际票据为准);

2、误工费(以实际损失计算);

3、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计算,一般计算1名护理人员,但医院有特别要求除外);

4、交通费(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目前的规定是不能超过110元/晚);

6、住院伙食补助费(目前是40元/天);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病情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者可能构成残疾,应该到鉴定机构作伤残等级鉴定。如果达到相应等级的,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还可以向车主索赔,具体数额要看伤残等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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