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凤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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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发布者:康凤艳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5日|分类:人身损害 |248人看过

      夫妻双方基于相互之间的情感组成一个家庭,在婚姻家庭中,只有双方相互付出才能使得家庭氛围健康、稳定与和谐;但在实践中,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一方可能做出有违夫妻相互忠诚等义务,法律上称之为过错方,对于无过错方法律给予一定的保护性规定。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呢?

第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二,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对于第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损害请求权的前提是因为有上述几种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错过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有过错方损害赔偿,如果没有离婚,或者离婚前是不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的。

另外,比较重要的是,在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理智搜集、保存证据以便后续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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