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可以遗嘱的形式处分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一、遗嘱信托: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所谓遗嘱信托,简言之即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于委托人时候才生效。
二、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立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有多页的需要每页都有签名手印并注明年月日。
立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思。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继承人、受遗赠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四、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需要是由立遗嘱人全程在电脑等设备上打印并输出遗嘱。
见证人的要求同上。
见证人同时应满足上述第三点要求。
五、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注意音频、视频的完整性;将音频、视频资料由见证人见证封存过程并签名、手印,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的要求同上。
六、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七、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注意: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