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武律师
刘耀武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9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平顶山专职律师执业18年
执业年限18
15836966966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00-23:59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虚假诉讼罪、诈骗罪

作者:刘耀武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85次举报
2020-11-20
1、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一款: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倡导、发起、策划、安排、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决策、指挥、协调。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为其成员,并参加其活动。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3、虚假诉讼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具体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刘耀武律师【预约电话:15836966966,微信:pds615。】,河南平顶山市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平顶山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平顶山
  • 执业单位: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42008109666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房产纠纷
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
14104200810966675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