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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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开设赌场怎样进行犯罪判定,量刑标准

作者:刘耀武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76次举报
2020-11-19


网络上开设赌场怎样进行犯罪判定,量刑标准


赌博在一定程度上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但不是所有的赌博行为都归属于刑事范畴。赌博不仅包括现实场景,同时也包含网络犯罪。那么,什么样的赌博构成犯罪?网络开设赌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

一、刑法规定的赌博犯罪

《刑法》赌博罪的规定有: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网络开设赌场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三、情节严重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指出:“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刘耀武律师。


  •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刘耀武律师【预约电话:15836966966,微信:pds615。】,河南平顶山市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平顶山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平顶山
  • 执业单位: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42008109666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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