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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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孟凡玉律师代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胜诉:成功追讨21万元工伤赔偿

发布者:孟凡玉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19人看过 举报

2026-07-08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本案核心在于建筑行业违法转包情况下,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认定。孟凡玉律师代理受伤工人,通过精准适用最高法院关于违法转包工伤责任的司法解释,成功帮助当事人获得各项工伤待遇共计21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建筑行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湖南籍木工唐先生在临沂某商场装修工地作业时,右手被平板锯木机飞出的木块击中,导致食指粉碎性骨折。唐先生受雇于包工头李某某,而李某某是从广州某装饰公司转包了该装修工程。事故发生后,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装饰公司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唐先生委托孟凡玉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办案经过】
孟凡玉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

1.法律关系精准定性:深入分析装饰公司与包工头签订的《承揽合同》,指出其实质是违法转包劳动关系,而非单纯的承揽关系;

2.证据体系完善构建:整理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法律适用重点突破: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强调用工单位违法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时,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赔偿标准精准计算:针对工人仅工作四天的特殊情况,律师提出按实际工作能力核定工资标准的主张,获得法院支持。

【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孟凡玉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装饰公司支付唐先生各项工伤待遇共计210,674.45元,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9,300元

·停工留薪期待遇59,4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3,064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532元

·其他各项费用2,378.45元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判决现已生效。

【案例意义】

1.明确违法转包工伤责任边界:再次确认用工单位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时,需对劳动者工伤承担主体责任;

2.创新短期用工工资核定标准:为工作周期短的劳动者提供了工资核算的司法先例,保障其合法权益;

3.强化建筑行业劳动保护:为建筑装修等高危行业的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路径;

4.体现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通过准确适用法律,实现了个案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温度。


孟凡玉,临沂人,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文化底蕴深厚。业务专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15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1371320********15 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