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婚姻、继承、房产律师,周三至周六是我的义务咨询日,可以电话预约后到律所免费咨询
13772516816
咨询时间:07:30-20:00 服务地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的买卖合同问题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3次举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的买卖合同问题:

1、买卖合同双方应首先就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商,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采用延期履行或者变更合同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解除合同的方式解决问题。

2、如合同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建议在履行自身合同义务前,先就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确认,避免因不确定因素影响合同的履行。

3、决定解除合同前,双方应先评估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属于合同的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暂时不能履行中的哪一种具体情况。解除方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中写明合同不能履行的详细情况,并及时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保存相应的证据,做好减少损失的工作,避免损失扩大。


西安婚姻家事李 已认证
  • 执业15年
  • 13772516816
  •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优于51.2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8次 (优于97.7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99次 (优于99.5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9337分 (优于99.6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622篇 (优于99.53%的律师)

版权所有: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580162 昨日访问量:472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