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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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套取公积金可判刑十年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12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2167人看过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对于骗取公积金提现的行为,不少地方都作出了规定,比如大连就明确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同时取消一年至三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小编提醒您,违规提取公积金,得不偿失。

  非法套取公积金案例:

  徐某因一笔30万的商业贷款即将要到期,却无力偿还。为了填补这一贷款空缺,遂向非法机构支付了四万元,伪造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资料,后被公积金中心及时发现。徐某因此受到单位的处罚和警方的拘留,个人以后的贷款也将受到影响。

  非法套取公积金所面临的法律后果:

  1.对违规领取公积金的人,管理中心也将当事人的资料录入管理中心的“诚信黑名单”。管理中心会责成其所在单位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依据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

  2.个人在非法套现公积金的过程中,有伪造《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约完税证》等行为,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住房公积金享有人使用了伪造的证件,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知识拓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根据《通知》,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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