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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条件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6日|分类:房产纠纷 |409人看过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是什么?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是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从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获得,专项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购建、运营管理的贷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是指市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予以一定比例和一定期限的利息补贴。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贴息资金来自哪些?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贴息资金来源于市县、省级、中央等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贴息资金规模,由市县财政部门根据所在地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余额、贴息率等因素确定。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要具备哪些条件?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年度计划和市县人民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并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从各类金融机构实际借入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住房建设和公共租赁住房购建、运营管理的贷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未享受过政府投资补助和其他贴息扶持政策。

  贴息资金是如何确定?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息,后补贴”的原则,每年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时间由各地自定。

  贴息率由项目所在地市县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安排和贴息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贴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原则上不超过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按项目建设、收购、运营管理周期内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其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具体贴息率和贴息期限由市县财政部门确定。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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