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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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权属登记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8日|分类:房产纠纷 |540人看过


  一、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性质

  房地产权属登记,——指法律规定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地产他项权利等权属现状及变更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属关系的行为。也就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产权状况进行持续的记录,登记房地产产权人的权利,在专门簿册上记载权利的种类、范围等情况并向房地产产权人颁发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作用

  通过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审查和确认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的性质、权利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从而在专门的簿册中对房地产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进行记载,并设臵房地产登记册,按编号对房地产登记事项作全面记载。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它要求凡在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都必须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经过登记的房地产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主体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主体包括登记机关和登记申请人。登记机关为市县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申请人为房地产所有人、房地产权利变更的当事人或者与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人。登记机关与登记申请人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登记机关享有审查登记申请、裁决是否登记、处罚不履行登记义务行为的权力,登记申请人负有申请产权登记、服从管理、接受处罚的义务。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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