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租赁的房屋被抵押是否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2月12日|分类:抵押担保 |319人看过



王女士咨询:我承租了一套房屋,之后出租方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催款时我才知道此房被出租方抵押的事实。因出租方未归还已到期的贷款,银行通过法定程序将房产拍卖。请问租赁合同未到期,我是否有权继续租赁此房?


公证人员解答:承租人王女士有权继续租赁此房。


我国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因王女士承租房屋在先,出租人抵押房产在后,所以承租人王女士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即使银行实现抵押权时通过法定程序拍卖该房屋,王女士的租赁合同对买受人继续有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八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