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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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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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类型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1月31日|分类:抵押担保 |361人看过



(1)定期抵押。要求房产由借款人手里转给贷款人,然而一旦债务付清,则取消抵押。

(2)信托契约。要求把房产契约转让给某第三者,委托他(第三者)在债务清偿前为贷款人利益而拥有抵押权。

(3)公平抵押。只要有书面证据表明当事人打算把不动产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来拥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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