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连带责任担保书(关于租赁合同)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4日|分类:债权债务 |720人看过



连带责任担保书

致:               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作为贵公司与“ 有限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中出租方:“ 有限公司”的担保人,当“ 有限公司”履行与贵公司的《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现以下状况时向贵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若因《租赁合同》中租赁房产的所有权、或出租权问题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地履行,而导致贵公司遭受的损失;

2、若因上述《租赁合同》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租赁合同登记而致使上述《租赁合同》无法合法正常履行,因此导致贵公司遭受的包括税务、装修或其他所有的损失;

本公司承诺,本《连带责任担保书》的有效性独立于贵公司与“ 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而单独存在,本《连带责任担保书》自我公司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上述《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担保人全称) 公司

签署:

公章:

日期: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