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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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开发商在拟购商品房上设置权利?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5日|分类:抵押担保 |258人看过


网友咨询:

我最近想买房子,但听说有的开发商不讲诚信,有的开发商在售房之前,已经在房子上设置了抵押、按揭,有的甚至已经卖掉了,还有的利用购房者交清房款没有办证之机,把房卖给他人,搞一房两卖。请律师给出个主意,怎样才能保证交易的安全?

律师回复:

最安全的做法是,在决定购买某套商品房之前,先到房地产管理局查一下,你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设置了抵押,如果这套房产上没有设置什么权利,可以购买。防止开发商在你交清钱后办证之前设置抵押,出卖给他人。最好办法是和开发商协商,对你要购买的房子进行预告登记。《物权法》对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规定,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你可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你拟购买的房子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你同意,开发商转让该房产的行为不发生效力,你所担心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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