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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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02人看过


  依据国税函[2004]1036号批复,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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