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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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实务:买房卖房,房价款该如何支付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8日|分类:抵押担保 |377人看过


【导读】价款支付条款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是买方履行合同的最核心义务,买方的一切违约行为均和价款支付有关。因此,在签署合同前,买方应衡量自己的支付能力及资金来源,自己的银行资信状况以及收入状况,确保贷款申请能够及时通过银行审批,尤其是资金有限,需要足额贷款的买受人。

关于支付条款的拟定说明

支付条款往往都在补充合同中,例如买卖双方可拟定以下关于房价款支付条款:

1、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XXX 万元整作为履约定金,该笔定金待上述房地产办理完交接手续时转为房价款;

2、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XXX 万元整,该笔首付款不含已支付的定金;

3、根据购房人是否需要贷款可以拟定不同的条款
3.1 全额付款条款

甲、乙双方办理房地产交易转移登记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XXX  万元整(注意:这里应注明先办理转移登记再付款,还是先付款再办理转移登记,以免产生纠纷。)

3.2银行贷款支付条款
房价款中人民币 XXX万元整由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若申请的贷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办理交易过户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注意:在这里作为甲方应要求乙方办理银行贷款的最晚时间,否则可要求解除合同;作为乙方应充分注意自己的合同履行能力及资信状况,若不能贷款或贷款不足部分,自己又无力继续履行合同,因此,作为买方可协商要求:若贷款申请在XXXX年XX月XX日前无法获得银行审批或对于贷款不足部分超过人民币XXXX元,则合同自动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这需要双方充分协商。)当然,作为卖方还要注意的是办理交易过户后,银行迟迟不发放贷款的法律风险。

4、尾款支付条款
购房尾款于甲、乙双方办理完房屋交接并且办理完水、电、煤、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并结清相应的费用,以及甲方户口迁出该房屋后由乙方全额支付。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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