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了重病,丈夫却开始盘算日后继承她名下的房产份额,不想妻子早已提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了让这份遗嘱失效,丈夫动了哪些心思,他的图谋又能够如愿吗?
婚外生女,幸福婚姻破碎
孙霞出生在南通市崇川区,熟悉的人都会为她贴上女强人的标签,她是当地较早一批下海做生意的女性。凭着一股子韧性和磨劲,再加上头脑灵活,她很快在商海中赚到了第一桶金,还让她收获了爱情。
她和丈夫王康在做生意过程中相识,两人有着共同的喜好。婚后两人将生意合并,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不久两人就在南通市区买下了三套房产。
如果说两人的婚姻有一点不如意,那便是孙霞因身体缘故,一直无法生育。不过,王康对此并没有埋怨,反而宽慰妻子,提议收养一个孩子。
2002年夏天,夫妻俩来到福利院,领养了一个5岁的女孩。王康让孩子随妻子姓氏,孙霞则给孩子取名孙慧。孩子的到来,曾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乐趣,夫妻俩整天围着小天使转,其乐融融。
转眼间十年过去,2012年的秋天,孙霞感觉到丈夫的变化,他常常以加班、聚会等理由很晚回家,甚至夜不归家。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丈夫可能在外面有了婚外情。经过多方打听,孙霞得知丈夫结识了一个外地女子,两人还生了一个女儿取名王莹。
丈夫的背叛让孙霞伤心难过,她甚至尝试了自杀,幸好养女及时赶回来报警,她才获救。王康从未想过妻子的反应会如此激烈,他主动认错,并表示自己一时糊涂,保证不再与情人联系。
孙霞难以割舍多年的夫妻感情,一番挣扎后选择原谅丈夫。这件事后,王康变回了好好先生,不但每天按时回家,还对妻子嘘寒问暖。其实,王康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能说服妻子接受王莹,之后再想办法让情人让出女儿的抚养权。
王康常找机会提起王莹,尝试让孙霞和王莹相处,可孙霞却一直放不下心中这根刺。王康很不理解,孙霞既然能对养女视如已出,为何就不能体谅他,接受他的亲生女儿?而孙霞也明确表态,让王康支付抚养费,已经是最大的限度,她坚决不同意将王莹接来家中生活。
夫妻之间的嫌隙一旦产生,便很难愈合。情感疏离后,两人更是各怀心思,导致生意急速下滑,平时入不敷出。这时,王康有了一个主意。当年结婚,孙霞名下的三套房子不算值钱。
如今,房价已翻了好多倍。如果卖掉房子,便能弥补生意上的亏损。可让王康意外的是,孙霞为和他赌气,坚持不同意卖房。
公证遗嘱,妻子未雨绸缪
在孙霞看来,生意上一路不顺都是王康婚外生女的代价,这是背叛婚姻的人应承受的后果。不过,孙霞也做了打算,如果王康真能吸取教训悔过,她以后会将那三套房子卖掉,帮助丈夫东山再起。
可孙霞只想到了开始,却没想到结局。王康因不满她的所作所为,也不再让步。在亲朋好友面前,王康不再掩饰王莹的身份。每个周末,王康都会将王莹接回家中,并当着孙霞的面给情人打电话,分享孩子的成长趣事。孙霞被气得大吵大闹,可面对前来劝架的邻居们,王康仍振振有词,他与亲生女儿共享天伦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阻止。
丈夫的不断挑衅,孙霞很是绝望,她将伤心和委屈都写在了日记里。尽管有养女孙慧一直陪伴和开导,可她仍整日郁郁寡欢。2016年,孙霞被诊断患了“尿毒症”,住院治疗的那段时间,一直是孙慧跑前跑后地照顾,王康只是象征性地来探望过几次。
一个偶然的机会,孙霞看到了王康和房产中介的微信。原来王康询问妻子过世后,她名下的房产如何能卖掉。丈夫的意图不言而喻,或许他就在等着孙霞离世,好卖掉那些房产。
如果是以前,孙霞一定又会吵闹,但生病之后,她想通了。伤心斗气,只会加重病情,得不偿失。对于王康,孙霞彻底死心了,而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孙慧。于是,孙霞来到公证处,立下遗嘱将三套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全部留给养女孙慧一人继承。
得知妻子立下公证遗嘱,王康声称早晚会找到办法,让那份遗嘱不算数。
一年后孙霞离世,王康办理完妻子的后事,便因为继承财产的问题和养女吵了起来。他不认可那份遗嘱,还将孙慧告到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让孙慧意外的是,王康竟声称王莹是孙霞的继女。原来,在打官司之前,王康已经做足了准备工作。他请来朋友作证,证明他已经和情人断了联系,情人将王莹留下。而孙霞生前曾接受了王莹,还共同和王莹生活了一段时间。邻居们也表示,最近一年王莹一直在孙霞的家中居住。
王康告诉法官,王莹属于孙霞的继女,也是她的法定继承人,并且尚未成年。依照法律规定,订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应对尚未成年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可孙霞的公证遗嘱,却将三套房产属于她的部分都给了孙慧,因而那份公证遗嘱应该无效。他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继承判决由他、王莹、孙慧三人共同继承属于孙霞的那部分房产。
家事调查,辨明是非真假
法庭上,孙慧拿出了养母的日记本,表明养母从未接受过王莹。不过,王康却辩解说,日记本里写的只是孙霞的心理活动,现实生活中她其实是接受王莹的,反而是孙慧想要独占房产。
王康和孙慧各执一词,又各有证据。为弄清王莹和孙霞是否属于继母女关系,法院便委托了家事调查员进行走访。
负责这个案子的家事调查员,先后走访了孙霞生前的邻居、社区民警以及亲友,通过询问邻居和社区民警,调查员了解到,孙霞正是因为不接受王莹才多次和王康吵架。另外,王莹是在2016年底搬过来与王康一起住,她和亲生母亲一直有联系。那段时间,孙霞已因病住院,她根本无法抚养王莹。
家事调查员将这些事实写入了调查报告,并写下调查结论:虽然王莹已在孙霞家中居住一年多,但当时孙霞住院,她既没有抚养王莹的意愿,也没有抚养的能力。
法官依据这份调查报告,结合庭审情况,认定王莹并非孙霞的继女,她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孙霞订立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2018年6月,法官驳回了王康的诉求。
办理此案的黄晴法官提醒说,我国法律认可的拟制血亲有两种,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收养而形成;二是继父母与继子女因符合事实抚养条件而形成。而王莹与孙霞之间既无收养登记,也没有共同生活。况且,王莹是王康隐瞒妻子,在婚外生育的女儿,她的亲生母亲健在。即便她与孙霞共同生活过,两人同样不可能形成法律上继母女关系。因为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如果认定王莹与孙霞是继母女关系,等于变相鼓励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不仅违反了婚姻法基本原则,也将损害社会的公序良俗。
(文中主人公均为化名)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