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开发商将被查封房产进行出售的责任承担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2日|分类:房产纠纷 |1087人看过


怎么办

答:针对这种情形,开发商明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却又卖给你而且收取了全款,因此导致客观上根本无法取得该房屋产权,应该认定开发商明显存在欺诈行为。

你可以请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张由开发商返还你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要求按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赔偿金,这项主张的法律依据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此规定内容是针对故意隐瞒抵押事实的情形,根据立法本意,如存在房产被查封情况,相较于房屋已经抵押是更为严重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因此你提问中的开发商隐晦被查封仍然出售、收取全款的情形,是可以参照该条规定来适用的,此在西安之前是有类似裁判案例。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