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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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陷阱(二)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8日|分类:私人律师 |314人看过


【关键词:资金监管】

(1)为什么要“资金监管”?

因为二手房买卖双方从签订买卖合同到完成过户交易,期间往往需要1-3个月的时间,由于买卖双方缺乏足够的信任,对于“先过户”还是“先给钱”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而且对买卖双方都存在着风险。

(2)什么是“资金监管”?

通俗来讲“资金监管”是指,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后,需要将先支付的房款直接打入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由银行暂时将该房款冻结,若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购房者拿到新房产证的同时,银行会自动将该“资金监管账户”内的房款划转到卖方的账户下,如果交易失败,则该笔房款会自动退还至购房者账户下,这样做可以极大的保证双方的交易安全。

4、简单介绍一下几种常见付款方式应当注意的事项。(注:以下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

(1)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①明确约定甲乙双方过户的时间节点。

范例:甲乙双方约定 年 月 日之前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②明确约定乙方支付甲方房款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在乙方新契税证明下发 日内支付甲方购房款 元整(别忘了大小写)同时根据国家政策,甲乙双方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③明确约定乙方支付尾款及双方房屋交接的前提条件和期限(要坚持一个原则: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同时尽量预留尾款,以防止卖方房屋有陈欠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范例:在乙方新房证下发 日内给付甲方购房尾款 元整(注明:大小写)同时,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交接房屋。

注:因为乙方新房证下发后,银行会将资金监管账户内的钱自动转入甲方账户下,所以无需约定乙方下发新房证后将资金监管转入甲方账户的具体时间。

(2)商业贷款方式付款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①明确约定乙方办理贷款审批的时间节点,以及办理过户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之前一同到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待贷款审批通过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一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②明确约定乙方支付甲方第一笔购房款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在乙方新契税证明下发 日内支付甲方第一笔购房款 元整(注明:大小写),同时根据国家政策,甲乙双方须在房管局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③明确约定乙方下发新房证且贷款下发后 个工作日内由银行直接将贷款作为第二笔购房款支付甲方。(注意:不要具体约定银行贷款的放款日期,这个日期甲乙双方无法确定)

④明确约定乙方支付尾款及双方房屋交接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在甲方收到银行的放款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购房尾款 元整(注明大小写)同时,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交接房屋。

⑤为了保险起见,最好在“合同的其他约定”中明确:如果乙方无法贷款或者贷款金额不足的,乙方用现金补齐。

(3)由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注意事项大同小异,在此就不做过多赘述。

5、【特殊】:所购房屋存在“贷款尚未还清”情形下,过户和付款应当注意的事项。

如同前文所述贷款尚未还清的房子是无法过户的,此时想要过户一般有两种做法:由“卖方自行还款解贷”或者由“买方替卖方还款解贷”。由于采用后者方式购房风险很大,所以本文主要介绍一下如何防范“买方替卖方还款解贷”带来的法律风险。

①买方替卖方还款之前一定要按照前文所述的做法去房管局“查档”,核实一下是否存在影响过户的情形

②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去银行还款及“注销抵押备案”的时间节点。

范例: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去银行办理还款及注销手续,办理当日乙方支付甲方第一笔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注明:大小写)用于银行还款,同时甲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备案注销。

③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乙方支付第二笔购房款的期限。

范例: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抵押备案注销后的 工作日内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乙方新契税证明下发当日,乙方支付甲方第二笔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注明:大小写),同时根据国家政策,甲乙双方需要在房管局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④明确约定乙方支付尾款及双方房屋交接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在乙方新房证下发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购房尾款 元整(注明:大小写)同时,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交接房屋。

五、房屋的户口迁出应当注意的事项
1、一定要查明该房屋是否存在“户口迁出”的问题,如果存在需要户口迁出的情况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该“户口迁出”的期限和违约责任。

法律风险提示: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户口的迁出问题没有明确约定,一旦发生户口迁出的纠纷后,报警和起诉都不能直接解决。因为户口的迁入和迁出要受到很多户籍政策的限制,所以公安机关在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将卖方的户口强行迁出。如果去法院起诉要求将卖方的户口迁出,法院一般会以“户口迁出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

律师支招:一方面,可以直接去当地派出所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另一方面,可以约定户口迁出的期限和户口无法按期迁出时的违约责任。到时候以卖方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种诉求之下,法院是予以受理的。

六、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事项
1、什么是学区房?

顾名思义“学区房”是归属于一些教学质量好、水平高的中小学学区地段的房产。所谓的教学质量优劣实质上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所致,家长们为了让孩子不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不惜花费重金购置“学区房”,也是拼了……

2、购买学区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确认所购房屋是否属于入读学校的学区,有时候所购房屋虽然距离学校仅一墙之隔,但不一定是“学区房”。

律师支招:不能轻信卖方或者中介关于“学区房”的口头承诺,也不能仅凭距离远近就判断其是否属于“学区房”,最好实地考察一番,亲自咨询一下将要入读的学校最靠谱。

(2)了解所购买的“学区房”落户时间是否符合入读学校的要求。

律师支招:家长们有必要在购房之前到将要入读的学校详细询问落户的年限、入学的年限、同一套房的名额标准等问题,确定自己的购房条件和学校入学要求相吻合,此外还要咨询学校有没有充足的名额可以让孩子入学等,确保买的安心、住的放心。

(3)一定要对所购房屋的户口迁入迁出问题高度重视。“学区房”不同于一般的房屋,如果孩子户口无法迁入,那么孩子的名校梦,只能去梦中实现了。

(4)将卖方对“学区房”的承诺写进合同里去,并约定好违约责任。(口说无凭,写进合同里也算有个保障)

(5)最后,笔者还是忍不住要提醒一下,房屋主要还是用来居住的,所购房屋的质量、周边环境、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同样重要,切勿一味追求“学区房”而因小失大。

七、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除条款应当注意的事项
1、对于合同的违约行为,买卖双方一定要明确其所适用的违约责任,否则合同内容约定的再详细、再明确都是徒劳的。

律师支招:对前文所述的税费问题、延期付款、延期办理房证、房屋质量、延期交房等细节问题或者因卖方隐瞒事实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等问题,都要事先约定“违约的处理方式”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以便于日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最好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以及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划分问题。

八、房屋的交付应当注意的事项
1、详细约定房屋交付的标准并列出清单。要将房屋的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家电设备、家具等留存物品都在合同附件清单中详细列出,千万不要图省事。

法律风险提示:如果买卖双方仅是在合同中约定“保持房屋原样进行交付”这样的约定太过于模糊,往往很难起到保障作用,请大家看一则小例子。

例子: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买方实地参观完所购房屋后对房屋的装修非常满意,于是很快签订了买卖合同,在房屋交付条件中注明“按现状交付”,但是买方交完房款、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在办理房屋交接时,发现房屋内的精装修都被拆除,空调等设备也被拆走。当买方提出强烈质疑时,中介公司及卖方都一口咬定当初就是这样的,房价款中不包括精装修的,这种情况让买方始料不及,又无话可说,因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交付的标准所以起诉也不能保证胜诉。

2、有必要约定该房屋受损或灭失的风险承担情况。

范例: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日起转移给买方,在此之前房屋灭失损毁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在交接房屋时候清点房屋的钥匙、门卡、各种缴费凭证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物品是否齐全。

4、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法律后果。

范例: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并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并返还已付房款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最后提醒一下卖方,在房屋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将房屋交付买方。

法律风险提示:如果卖方提前交房,一旦出现买方无法过户等情形,双方很可能会产生纠纷。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打算提前交房的卖方,最好权衡一下利弊再做决定。

九、合同尾部签章应当注意的事项
1、买卖双方签章和按手印要确保清晰,禁止代签代按。

2、买卖双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要详细填写完整。

3、准确填写合同签订时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不知道大家通过本文的学习,是否有所感悟和收获呢?由于篇幅有限,笔者只能精心挑选一些比较典型的问题来讲解,还有很多环节并未提及。也许有的人会问:“你把合同分解的那么详细,而且那么多注意事项都要写进合同里,恐怕真正签合同时候人家都不一定给你机会去详细填写”对此,笔者深表赞同……其实写作本文的初衷,并不是诱导大家机械的去照搬照抄合同范例,而是希望大家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学习,能够在学会签合同的同时增强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文章虽然长了一些,但确是笔者的用心之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留言评论来参与互动。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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