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穿住行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近几年来,经济迅猛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但是随之而来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解决住房问题变得势在必行,房价的一涨再涨,让人望洋兴叹,买一套心目中的房屋成了每个人心中最大的愿望,然而这也只是一部分人的事情,或者可以说是大多数人这一生久远的坐标。但是对于许许多多个初入社会没有任何资本的人来说,近期的目标就是在工作单位附近租房以解决当务之急。但是租房市场不断在扩大的同时,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便出现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为了更多的人在以后的房屋租赁过程中免受纠纷,确切的说就是让利益损失变得最小化,生活中我们需要看清房屋租赁合同,提高维权意识。
那么究竟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我们应该怎样看清合同?都看些什么?需要注意些什么?
案例回放
李某在外地工作,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要在新工作单位附近租一套房子,通过在网上查找,发现了市区一套不仅离单位近而且环境好的一居室,遂联系出租人段某,段某说自己最近要结婚,已经买了一套二居,想出租一居的来还新房的贷款,后来他们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月1500元,半年一付,在入住时缴纳。另外,支付一个月租金为押金,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定先付了一个月的房租的押金,和原来的房东解除了租赁合同,收拾好东西,就等着到下月初搬家了。但是档李某租了辆车把东西拉上到了他租的房子,可约好的段某却联系不上,敲门没人开,李某只好把东西暂放在单位,暂时借助同事家,之后几天怎么也联系不到段某。终于一天李某在敲门时有人开门了,不过不是段某,是另一个自称姓夏的女士,夏女士说这房子是她家的,之前她把房子租给段某,可段某这几个月一直拖欠房租,就这几天夏女士来催要却找不到段某了,问邻居才知段某在1月30号搬走了,李某此时才知到上当了,后看过夏女士的房产证,确认夏女士的确为房主后,遂拿着和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和同和夏女士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公安虽然做了记录,这样的案子恐怕没那么容易破,除非有机会找到段某本人。等了几个月,案子也没什么消息。李某不但钱方面受了损失,租房不成,找地方存东西,在同事家借住、再找房子,这大堆事可把他麻烦的够呛,心中难受好一阵子。
那么李某在此案例中,租房子为什么吃了这么大的亏?问题出在哪了?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李某在房屋租赁这方面经验太少,这侧面也反映了李某合同意识的淡薄,对于合同,我们首先强调的就是合同的主体,在这一案例中李某虽说认清了合同的主体,知道自己在与谁签合同,可惜的是他却没弄清对方有没有权利,有没有资格同他签订合同,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弄清对方有无资格和权力同自己签订合同呢?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而言,出租人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当时段某自称是房主,李某就应该首先让段某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李某当时提出这样的要求,而段某无法提供,李某就不可能轻易相信段某而上当了。
那么,在房屋租赁时,应审查或注意些什么问题呢?该如何看清房屋租赁合同?
一、首先要审查“房屋所有权证”
我们出去租房的时候,如果对方自称是房主,那么我们第一时间就要想到让对方提供“房屋产权证”,如果对方故意推辞,看上去很勉强或很不乐意的样子,那么我们就要提高警惕,利用自己的火眼金睛,认清对方的真实面目。但如果你是一个有心的人,你会马上想到让对方出具“房屋所有权证”,这有何难?现在造假技术之高,连人民币方可造的跟真的一摸一样,难以辨别,造个假的“房屋产权证”不费吹灰之力,岂非你我之辈能识别出。这个问题问的太好,生活中这样的事的确层出不群,上当受骗者也不乏其人。为防止这等人物伪造房产证出租,谨慎起见对出租人提供的房产证还可以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产证登记信息的真假。
二、租赁双方应该互相核实身份资料
确定房产证是真以后就可以相信对方了吗?就急着马上签合同吗?但你有是否看清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就是站在你面前将和你签订合同的人呢?下面知道怎么办了吧?对,我们通过核实出租人的身份证件来确定对方是否就是房屋产权证上的所有人。聪明的你又要问了,那如果人家拿了一套假的房产证、身份证进行房屋租赁,你岂不是照样上当,这个不必担心,我们只需到公安机关核实对方身份证即可知晓,这下你总该放心了吧。
另外值得注意的还有一个问题,很多时候出租人并不是产权人本人,而自称是产权人的亲属,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多个心眼了,那么这时候又该如何核实对方的身份呢?这时候就要记住看户口本、即便是结婚证也不能代表这个亲属就有权出租房屋。此外如果是其他人代为出租,就应该要求其出具产权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当然这授权委托书也有假的,所以,我们要尽量同产权人本人签订租赁合同等手续,即使不能由产权人亲自全程办理,也要尽量见产权人一面,核实身份和关系的真假。如果确实见不到,除审查相关授权委托书以外,建议通过向周围邻居、街道、物业等相关人士核实代理人与产权人的关系真假。
为了使风险最小化,我们需要在生活中处处留个心眼,学会从和一个陌生人的言谈举止中判断了解对方,锻炼自己的敏感度,及时识破陷阱,掌握主动权,不至于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然而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在生活中慢慢积累,不断进步。
三、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出租应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生活中,因为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群,因此对待房屋产权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确需要慎之又慎,房屋租赁过程中牵扯到的产权问题最常见的是产权共有的问题。 产权属个人独有,这种情况很好处理,只是大多时候房屋产权属几个人共有,遇到这种情况,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注意应该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签署租赁协议,或由其他共有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一个共有人或其他人代为出租。
如果共有的房屋在出租时只有部分共有人参与,而其他共有人知情后又提出反对意见,那租赁合同很可能无效的,承租人有麻烦、受损失也是当然的,办理出租的共有人将会面临承租人的索赔,是要承担责任的,双方如若协商不成,就会通过法院来解决,这中间双方都将有损失。
一般情况下,判断房屋产权是否为共有,只需看产权证上共有人的栏目就可以了。如果有其他情况那就应另当别论。
四、房屋权属有争议或存在被查封的情形要谨慎
这里值得特别注意的就是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存在权属争议因其他原因被司法机关查封,建议这种还是不要租赁的好,以免后边出现许多麻烦。如果一旦租了,那么租赁和同极有可能无效,到时候受损失的将是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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