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房屋赠与合同即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由于原则上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一般在双方签订后即生效。而房屋的所有权则在双方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或将房产证和房屋交付给受赠人占有、使用或双方就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赠与”方正式完成。
在财产中,房产是属于价值较高的财产,而对于赠予房产这种大事,在赠与人真的改变主意,后悔赠与时,赠与的房产是否还可撤销呢?
首先,从一般的赠与合同的撤销说起,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就上述规定而言,赠与合同的双方在权利转移之后就不能再对赠予进行撤销,针对房屋赠与合同而言,赠与人将房屋登记过户给受赠人、将房产证和房屋交付给受赠人占有、使用或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后即不能再撤销赠与行为。
但上述规定并非绝对的情形,出现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况,赠与人仍可以行使撤销权,将赠与的房产再拿回来。
1未履行附随义务
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也就是说,若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需履行相应附随义务,而受赠人未按约定履行时,赠与人便可行使撤销权。这个条款也就是下面的第三点。
2法定的撤销事由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他人的撤销权
在赠与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因受赠人而受到严重侵害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亦可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人的赠与。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拿回赠与财产也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在上述情况出现时,即可大方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房产。
赠与房产终究是一件需要认真考量的事情,行使房产赠与的撤销权也需要仔细斟酌,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也应维护赠与双方之间的感情。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