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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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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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裁判规则之三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31日|分类:劳动纠纷 |470人看过

学生在校外企业实习期间进行与其所学知识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不应认定学生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王俊诉江苏强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7期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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