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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纳税申报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91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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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注释:该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发票。同时,该纳税人由于偶然转让不动产所造成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不须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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